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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组织机构
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17-04-20

(一)办公室

1 、组织协调本会机关日常工作。

2 、草拟本会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等文字材料。

3、负责接待、财务、档案、保密、信访、工青妇、老干、后勤、安保等工作。

4、负责组织、人事,人事档案管理。

5、组织和引导商协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协助做好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6、指导商协会秘书工作。

7、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及工商联会员出国(境)政审。

8、负责督办党组决定事项。

9、负责统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10、完成会党组、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769-22383791


(二)会员工作部

1、指导各镇街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和工商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联系和指导服务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团组织,负责建立和实施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联系制度。

2、负责会员的发展、关怀、服务和引导工作。

3、负责建立和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向政府及部门反映会员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4、建立和管理会员数据库,建立重点会员企业档案。

5、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提出意见,负责本会领导班子人选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出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省工商联执委、常委等职务人选的初步推荐和审核工作,负责出任本会常委、执委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

6、负责优秀商协会的评选工作和典型表彰工作。

7、负责做好执、常委联谊活动。按照章程组织召开执、常委会议。

8、参与指导各镇(街)商会、异地驻莞商会、行业商协会各项会务活动。

9、完成会党组、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769-22388630


(三)联络发展部

1、负责本会机关和指导镇(街)商会的涉外工作。

2、协助政府开展与外省、外市及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工商社团、工商经济界人士的招商引资、经贸交流、区域经济合作等活动,引导民间投资。

3、组织企业参与区域经济和国际经贸合作。

4、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评定和科技项目的推荐以及民营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5、协助做好全国、省、市民企排序发布工作。

6、负责市内和市外扶贫工作。

7、组织会员开展光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8、协助政府做好经济类展会活动。

9、完成会党组、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769-22388610